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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赵磊
巡察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“前哨”和发现问题的“侦察兵”,是全面从严治党,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,通过巡察的“全面体检”,可以在被巡察单位中发挥出形成震慑、革新除弊的作用。在巡察问题反馈后,被巡察单位往往能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、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工作。
在被巡察单位的“整改方案”中,“立行立改”和“长期坚持”经常在“整改时限”中一起出现。但在实际的整改落实中,一些被巡察单位却出现了“前紧后松”的情况,在整改初期马力全开,却在后续整改中趋于疲软,而且往往只盯着具体问题就事论事,缺乏系统全面的整改理念。事实上,这就是把“立行立改”和“长期坚持”割裂开了,这种整改方式,不仅会导致整改不到位、让一些积弊沉疴成为难以割除的“毒瘤”,也会让那些本已整改的问题出现回潮反弹,危害甚大。
其实,巡察如同“看病”,“发现病症”和“消除症状”通常并不难,其难点在于“消除病灶”。所以,要想达到“彻底治愈”的目的,就必须重视巡察整改“后半篇文章”,必须凝心聚力、全程发力、系统用力,把“立行立改”和“长期坚持”有机结合起来,以严的决心和实的举措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到位。
首先,要先“消除症状”,以即知即改、立行立改的心态开展整改。要全力开展整改,存在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,什么问题难办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,在制订清单时对“积弊沉疴”紧盯不放、一抓到底,防止久拖不决、整而不改。同时,要坚持对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、“照单抓药”,还要主动接受上级和群众的双重监督,防止整改过程出现“大而化之、避重就轻”的现象,坚决杜绝“形式整改”和“书面整改”。
其次,要“直击痛点”,以由点及面、由此及彼、由表及里的方式开展整改。既要针对顽固病灶、历史遗留和疑难杂症的问题实行对症下药式的整改,也要盯着苗头性、倾向性的问题线索,防患于未然,用好中医“治未病”的理论,以“见烟思救火”的觉悟,确保巡察整改实现“标本兼治”。要不断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党委整改的“主体责任”和纪委的“监督责任”,始终坚持严的基调、实的措施、真的氛围,确保做到问责一人、警醒一片,整改一次、治理一方的目的。
最后,还要“切除病灶”,以抓源治本、正本清源、调养恢复的方式开展整改。要树立起“整改并非一朝之功”的理念,统筹实现巡察整改“当下改”和“长久立”之间的平衡。要花精力去分析问题背后的根源症结,通过召开巡察整改问题领办会、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等方式,深入查找自身的问题、班子的问题,认真分析其形成的原因,并针对性提出解决的方案,确保在整改过程中真正把“病灶”找到、切除。同时,还要在成果运用上下功夫,要及时总结在整改过程中所吸取的经验教训和发现问题、整改问题的各种办法,并将之运用到后续的工作中,不断提升巡察整改促建促治的质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