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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法官,我们到法院门口了,来给你送锦旗的。”7月24日,中牟法院执行局冯文文接到一个电话。
事情的缘由还要从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说起。刘某在某公司上班,因该公司长期拖欠工资而离职,公司迟迟未将刘某的14000余元工资结清,经多次催要无果,诉至法院。判决生效后,被告公司迟迟未履行,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,执行员冯文文第一时间联系上公司法人,耐心地做思想工作,告知其应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,并向其释法明理,说明主动履行与强制执行的区别,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。公司法人承诺,会于两日内给刘某支付工资,但到了约定期限,依然没有履行,承诺化为泡影。
随后,执行干警多次催促,公司法人都是以“这两天就给”为借口,反复推脱。执行干警见状,果断出击,冒着40°的高温,来到涉案公司,准备拘传公司法人。该公司总经理见状,急忙表示次日一定支付刘某工资,并愿意做担保人。
第二天,刘某顺利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,对执行干警顶着烈日为自己的案件奔波的行为,他内心有着说不出的感激。于是,就用一面锦旗、一封感谢信作为表达。
“对于刚接触执行工作不久的我来说,这份惊喜太突然了,这是认可、是感动、更是激励!”冯文文说。随后,她将这面写有“人民法官为人民”的锦旗郑重挂在了办公室墙上。(刘朦/文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