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电瓶车停在单元门厅或在家中充电,万一发生火灾怎么办?”4月24日,嘉陵区都尉路二段丽晶府小区居民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反映,该小区原本实行人车分流,但有大量电瓶车在地面、楼内过道停放,存在较大安全隐患,希望这一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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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在楼内为“节省”停车费?
当天上午,记者进入丽晶府小区看到,多处铺有地砖的绿化带内停放着电瓶车、摩托车、自行车等两轮车,未见有汽车停放。每幢居民楼单元门内外均停放着不少电瓶车等两轮车,甚至有车停在楼内过道上。
“现在是上班时段车辆还不算多,到晚上下班时,单元门内外全是车,过路都恼火。”一位居民称,电瓶车等两轮车在小区地面、楼内过道停放,是因为部分车主不愿交纳30元/月的停车费。“一天才1元钱,很便宜嘛。”该居民对如此“节省”停车费感到不解。
多位居民表示,因夜晚会有不少电瓶车在单元门内外“飞线充电”,甚至有车主通过电梯将车带回家充电,他们非常担心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火灾危害自身安全。
地下车库可满足停放充电需求
根据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丽晶府小区居民楼全部为高层建筑。
记者看到,小区内多处张贴着物业就电瓶车等乱停发出的通知。通知称,从4月20日起,禁止车辆进入小区地面。
记者恰遇一名在单元门内停放电瓶车的车主。该车主称,这样停车是因为没有规划供电瓶车正确停放的地点。
随后,记者又来到小区车库看到,负二楼共有5处设在停车位中,供电瓶车停放、充电的区域,很多电瓶车在里面停放、充电。据一位物业人员称,这些车位未出售,产权属于开发商,他的工作就是持续巡查,观察是否会发生紧急情况。
采取措施禁止电瓶车进入地面
“小区共有1588户居民,购房合同约定实行人车分流,地面禁止停车。”丽晶府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苟先生介绍,2022年12月,开发商开始对电瓶车等在车库停放收取30元/月或330元/年的停车费,物业未收取服务费。部分车主不愿交停车费,便通过小区行人闸道进入地面。
“物业人手有限,未能将电瓶车拦在小区外。”苟先生介绍,为避免电瓶车在单元门内充电发生火灾,物业每晚派人将车抬到单元门外。因车主反对,最终未能执行下去。
苟先生说,为引导车主到车库停放,物业已和开发商谈妥,将由开发商拿出20%的停车费给物业作为管理费,物业以此给相关居民抵扣物业费。
苟先生还说,虽然目前禁止电瓶车进入小区地面尚无明显效果,但物业会继续推进,初步计划是在行人闸道处设置隔离墩。
嘉陵区南湖街道都尉坝社区党委书记张灵表示,社区将会同多个部门再次与车主协商,如果仍有电瓶车进入小区地面,将采取相应措施坚决禁止电瓶车进入。
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乐校臣文/图